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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评估

概念

    专利权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专利权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专利权评估属于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种类型。

特点
  1、排他性

    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2、区域性
    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但是,同一发明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其发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请国获得法律保护。
  3、时间性
    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第三十三条规定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应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第二十年年终”。

评估方法

    根据专利的特性、评估目的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专利评估可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三种。
    评估机构执行知识产权评估业务根据评估目的,通过对专利评估对象价值类型、所掌握的评估基础资料翔实程度等基础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
1、收益现值法
    大部分知识产权评估采用国内、国际通用的资产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在假设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条件下,通过估算知识产权经济寿命期内的合理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核心是收益年限、收益额、折现率。

需要具备三个基本要素
  (1)专利产品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预期收益额)。收益额可以因评估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如采用净利润、净现金流量等。

    专利实施产生的收益预测情况包括:未来产品市场及可能的市场份额;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企业有形资产的相关配套能力;企业提供的历史数据并结合业内其他企业的相关历史资料和数据作出分析和判断;对于尚未实施的专利参考专利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财务预测等并结合收集到的行业内其他企业的相关数据作出分析和判断。
  (2)企业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折现率)。
    【折现率选择考虑的因素】
    无风险报酬率、投资回报率、通货膨胀因素、与所选收益额的计算口径相匹配,还要能够体现资产的收益风险。
    【折现率确定的主要方法】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风险累加法、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法。
  (3)专利产品预期获利年限(收益期限)可以预测。
    根据专利技术应用领域平均更新速度、技术先进程度、成熟程度、垄断程度、法定保护年限、专利产品寿命期、有关的合同约定期限等合理确定专利的剩余经济寿命。
    通常专利经济寿命要短于专利的法律剩余保护年限。
    【要素取值与评估值的一般规律】
    1)预期收益额越大,评估值越高;
    2)折现率越大,评估值越低,反之越高;
    3)获利年限(收益期限、经济寿命)越长,估值越高,反之越低。
    【运用收益法评估对象】
    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经营权以及企业整体价值等。
    采用收益法评估,注重了专利的实施效果,即未来收益,兼顾了发明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是知识产权评估首选方法。
2、市场法
    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知识产权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包括对交易时间、交易因素、交易目的、资金成本、经济寿命等因素的分析、修正)来估测专利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满足两个最基本的条件】
    (1)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
    (2)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案例(参照物)。
    运用市场法要求充分利用类似资产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算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运用已被市场检验了的结论来评估被评估对象,显然是被相关交易方所接受的。市场法是应该专利评估中最为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评估方法。
    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还远未形成成熟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市场上可寻找到的类似交易案例少之又少,因素修正非常困难,因此,现阶段,很少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而国外发达国家由于技术交易市场比较发达、可交易案例比较容易获取,是一种被经常用到的评估方法。
3、成本法
    估测知识产权的重置成本(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它包含:取得该项知识产权所耗费的合理必要费用(包含:材料费、工资费、设备费、资料费、咨询鉴定费、外加工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折旧费分摊、其他费用等)、相关税费以及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然后估测由于技术更新因素导致的功能性、经济性贬值因素,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评估价值的方法。
    由于投入成本与专利自身价值的弱对应性,往往研发专利的成本并不能真实反映专利市场价值。例如:回形针(曲别针)发明专利,其发明源于发明者的灵机一动,但它所产生的效用和价值近几十年来有目共睹,价值不菲。如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出的价值可想而知,这样的评估结果肯定是不合理的,因此会谨慎选用。
  【运用成本法评估知识产权特殊情形】
  (1)技术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时,其结果具有强烈的不确定因素;
    如:艾滋病疫苗、有效药品的研制
  (2)计算机软件
    1)未开发完成软件:一般以工作量或程序语句行数为软件成本的度量,采用成本法。软件成本主要体现在人员工资上;
    2)自用型(嵌入式)软件,不存在市场或市场容量少,难以通过销售软件使用权获得收益的情况,一般采用成本法;
    3)专用(即用户只有一个或若干个)软件以及虽属于通用软件但尚未投入生产、销售的,一般采用成本法。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一个关键而又难于解决的问题就是侵权损害赔偿额难以界定,无论是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侵权利润,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失利润,还是通常情况下发放许可证的费用作为赔偿额,在实践中都存在很多问题。而当事人由于立场、利益不同,在确定赔偿额问题上又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以致给司法实践造成了一定困难。实践中侵权赔偿额过低的现象相当普遍。
    而资产评估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就能够为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一个比较客观公正、合理的参考借鉴标准,有利于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圆满解决,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专利评估的依据
    ―― 国务院91号令《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 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 国资办(92)36号令《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意见和规定。
    ―― 评估所收集和调研的各类资料。
影响专利权价值的主要因素
  就专利而言,主要涉及到的影响因素有法律因素,技术因素,产业因素,特殊因素、资金因素等。
  ● 法律因素
    (1)权属的完整性;(2)法律的保护程度;(3)经济寿命(剩余使用年限)。
  ● 技术因素
    技术因素主要包括专利的创新程度也即是技术的先进程度;技术的发展阶段;技术竞争优势,即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关键的技术诀窍,技术复杂程度高,而该技术诀窍不易被分析、试验、模拟。因为技术超额收益主要体现在其垄断的收益上,技术越具有竞争优势,其垄断程度也越高,技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会相应较高,技术产品较难替代。
  ● 产业因素
    主要包括:
    (1)产业化程度,即该技术可进行产业化的难易程度,实施的条件要求是否苛刻,进行产业化越容易,实施专利技术越容易进行,专利的实施的可能性就越大。
    (2)国家政策适应性,也即是该技术实施所在的产业与国家产业政策一致性。只有专利与国家产业政策一致起来,才会得到国家及地方的支持,该项专利才会迅速形成产业,越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技术实施的价值越能够较快的发挥出来。
    (3)产业应用范围,主要是指专利技术的现在和未来可能应用领域的大小,应用的范围越广,其价值发挥的程度越大。
    (4)技术产品被市场所接受的程度,市场越需要的产品,其中的技术所体现的价值就越大。
  ● 特殊因素
    部分行业的特殊因素如医药行业的药证,临床试验,网络安全技术的有关批准证书,对专利权价值的影响也较为重大,因为这些特殊因素是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的必备要件。
  ● 资金因素
    同一项专利处在不同的实施阶段,实施技术所需要的资金实力和产业化规模将对其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评估资料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
    1. 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
    2. 企业简介;
    3. 公司章程;
    4. 企业营销网络分布情况;
    5. 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6.新闻媒体、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服务的相关报道及评价等信息;
    7.其它。
  二.专利技术资料
    1.委托方专利产品研发情况简介、专利研制人简介;
    2.专利证书及相关受理、转让、变更(合同)等法律文书及价款支付凭证;
    3.专利说明书;
    4.专利技术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
    5.专利产品项目建议书,合资合作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改造方案;
    6。专利技术检测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技术检索资料,行业知名专家对技术的评审等;
    7.年交纳的专利申请费、维持费、年费等各项费用的收据、凭证;
    8. 行业专家对于专利技术新颖的鉴定意见
    9. 专利登记薄副本
  三.财务资料
    1.委托方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与专利产品相关财务收益统计;
    2.专利产品开发研制资金投入及费用统计(表一);
    3.委托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4.委托方对该专利产品未来3-5年的收益预测及编制说明(C表)。
  四.其它资料
    1.专利产品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专利维持年费按期缴纳承诺书。
    3.委托方承诺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029-89382973

传真:86-029-6262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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