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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认证

概念
    科学是发展的重要内在推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技术
    技术包括:软件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广播电视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技术、智能交通技术
  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技术包括:医药生物技术 ;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新剂型及制剂技术;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3、航空航天技术
    技术包括:民用飞机技术;空中管制系统;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4、新材料技术
    技术包括: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精细化学品
  5、高技术服务业
    技术包括: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BPO);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生物医药技术;工业设计
  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技术包括: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利用;核能及氢能;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高效节能技术
  7、资源与环境技术
    技术包括:水污染控制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监测技术;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技术包括: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汽车行业相关技术。
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凡2016年经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9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三)能够对认定申请材料做脱密处理,并能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涉密企业。
申报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认证所需资料
  1、企业资质
  3、近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4、近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6件)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件)
  7、创新性研发活动及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部分销售合同;部分销售发票;获奖证书;产品照片;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标通知、验收报告、客户评价表、产品检测报告、承担省市区县科技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材料需具有佐证效果)
  8、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1)、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汇总情况表
    (2)、管理与研究人员情况说明
    (3)、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4)、投入研发费用核算体系管理制度
    (5)、技术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及奖励制度
    (6)、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名单
    (7)、研发部设备清单及照片
    (8)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或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印鉴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9、其他证明材料(参与行业、国家标准制定、校企合作即产学研、其他特殊资质、企业省级以上荣誉、三体系证书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029-89382973

传真:86-029-62623101

手机:1363022257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29号高新时代广场B座1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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